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2-004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月21日收到公司董事刘高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高志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职务,刘高志先生原定任期自2021年1月7日起至2024年1月6日止。辞职后,刘高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刘高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继东先生与刘高志先生系父子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高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刘继东先生持有公司25,175,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58%。除前述情形外,刘高志先生及其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刘高志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刘高志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刘高志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