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1-075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向 9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38.50 万股,授予价格为 61.02
元/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38.50 万股限制
性股票,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8,233.26 万股的 2.90%。本次激励计划为一次性授予,不设预留权益。
(四)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95 人,为公司(含
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中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刘继东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本次授予 占本次激励计划公
数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告日总股本的比例
刘继东 董事长、总经理 70.00 29.35% 0.85%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4 人) 168.50 70.65% 2.05%
合计 238.50 100.00% 2.90%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注 2:以上激励对象中,刘继东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五)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1.02 元/股。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安排和归属条件
1、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0%
的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0%
的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0%
的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0%
的第四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20%
的第五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7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
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1-2025 年五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一个归属期 且以 2020 年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0%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第二个归属期 且以 2020 年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三个归属期 且以 2020 年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30%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
第四个归属期 且以 2020 年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以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第五个归属期 且以 2020 年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90%
注: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亦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5)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根据公司制定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良好及以上、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系数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个人层面系数(N)
良好及以上 100%
合格 80%
不合格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层面系数(N)×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摘要的议案》、《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2021 年 9 月 5 日,公司在公司官网公示了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2021 年 9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沈阳兴齐眼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