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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兴齐眼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1-06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继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16 日通
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号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继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符合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现有总股本 8,233.26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058.32 万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未来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继东、刘高志回避
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继东、刘高志回避
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或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失效处理,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刘继东、刘高志回避
表决。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
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 2-4 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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