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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齐眼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兴齐眼药: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1-022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继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6 日通
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 68 号公
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

    3、本次董事会应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继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
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刘继东先生《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0 年
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 2020 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息披露网站上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88,682,125.80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26.96%;实现利润总额102,541,715.12 元,同比增长 186.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78,613.68 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45.11%。《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上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0 年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 年度审计
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 2020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9 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
出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8,236.54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059.1350 万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
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2020 年度工
 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根据 2020 年度公司业绩及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达成,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6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92.92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128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高峨、张少尧、程亚
男、杨强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
备激励资格,9 名激励对象因 2020 年度个人绩效成绩为“合格”,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 20%不能解除限售。根据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对上述 10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28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398%。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会拟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以及未达到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所确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28 万股进
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万股变更为
8,233.  万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8,233.  万
元。基于上述,同意公司相应修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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