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1-010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7日在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总经理:刘继东
副总经理:张少尧、高峨
董事会秘书:张少尧
财务总监:程亚男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二、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王朔
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王朔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电话:024-82562350
传真:024-82562370
邮箱:stock@sinqi.com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泗水街 55 号 A 座 2 层
邮政编码:110163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7 日
附件:
1、刘继东先生:1957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
本科学历,药学专业,高级工程师。刘继东先生先后荣获“东北三省优秀民营科技实业家”、“沈阳市劳动模范”等荣誉,多次被评为沈阳市优秀集体企业家,其主持研究开发的多项产品曾被认定为省级、市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荣获省级优秀新产品等奖项,为沈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自 2000 年公司成立以来,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刘继东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刘继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5,175,5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30.57%)。刘继东先生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刘高志先生系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刘继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张少尧先生:1970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
历,药学专业。1993-1998 年就职于沈阳飞龙医药集团,1999 年加入公司从事销售管理工作,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张少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5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79%)。
除此之外,张少尧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高峨女士:197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药物制剂专业,工程师;2000 年至今先后担任生产、研发、人力资源、质量、市场部等部门负责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高峨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063,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29%)。
除此之外,高峨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程亚男女士: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会计专业。1997-2002 年曾就职于沈阳五爱天地实业有限公司,2003 年加入公司从事财务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截至目前,程亚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9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23%),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王朔先生:1980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2006 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目前,王朔先生持有公司 70,000 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
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