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0-021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893,796.29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按照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净
利润的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拟以 2019 年末总股本 82,430,0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0,303,750.00 元,剩余部分转入 2019 年未分配利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注销、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公司上述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