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继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4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19年4月17日在辽宁省和平区三好街136号4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会议的方式举行。
3、本次董事会应到9人,实际出席会议人数为9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刘继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听取了刘继东先生《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18年度公司经营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2018年度所做的各项工作。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息披露网站上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1,204,722.0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78%;实现利润总额11,167,993.00元,同比下降75.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58,663.86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5.37%。《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9票赞成,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
同意《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8,24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060.75万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
年。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续聘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公司独立
董事对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对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通过了《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通过修订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
规则》。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通过修订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22日在沈阳市东陵区泗水街68号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E1号楼二楼多功能厅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