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 告》本次股票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 30日(T+1日)上午在深圳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沈阳兴齐眼药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2704
末“5”位数 90395, 10395, 30395, 50395, 70395
末“6”位数 105484
末“7”位数 5869689, 0869689
末“8”位数 17536539 ,37536539 ,57536539 ,77536539 ,97536539, 59964827,09964827
末“9”位数 156128265, 057940218
凡参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
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40,000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沈阳兴
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获知中签情况:
1、通过所在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查询;
2、通过拨打电话400-808-9999进行语音查询(请根据提示音按1,按
2转人工接听则无法查询)。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本公告履行缴款义务。12月 1日
(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
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
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 人( 主 承 销 商 ) 包 销 。 网 上 投 资 者 缴 款 认 购 的股
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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