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72 股票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1-021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 35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书面、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贺宪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况及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董事会 2020 年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独立董事刘生明先生、王冠先生、谈侃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的经营情
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1]005717 号)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将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
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深
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3899 号)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8、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4802 号)、《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在“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扩大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机动车检测系统产能
扩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1 年 4 月 30
日调整为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持续督导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10、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公司聘请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说明。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21]003900 号)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1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1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关联董事贺宪宁先
生(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由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为确保日常经营和流动
周转资金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公司实际控制人贺宪宁先生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安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在各授信行办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及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与担保事宜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期限一年。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提升整体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6 亿元(含 16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其中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11 亿元(含 11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上述额度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