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72 股票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0-097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派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93,649,1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9,364,918.4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020年6月16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离职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8,064股,公司的总股本由193,649,184股变更为193,641,12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号)。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3,641,1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7月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124 贺宪宁
2 20*****487 贺宪宁
3 02*****000 贺宪宁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29日至登记日:2020年7月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公司股东贺宪宁承诺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即13.79元/股。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在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价
格由 13.79 元/股调整至 4.4 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 4.3 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5楼
咨询部门: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云彬、张雯
咨询电话:0755-86182188
传真电话:0755-8618237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