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72 股票简称:安车检测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德
银”)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中科”)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503,53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490%,计划自减持计 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车检测”或“公司”)股 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1,618,69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00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睿中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股)
华睿德银 7,251,768 3.745% 7,251,768
华睿中科 7,251,768 3.745% 7,251,7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以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数量、比例、减持方式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华睿德银 5,809,345 3.000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华睿中科 5,809,345 3.000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注:(1)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 量将做相应调整;
(2)华睿德银与华睿中科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华睿德银与华睿中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减持比例合并计算,并须遵 守“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的规定。
4、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首 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
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时浙江华睿德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华睿中 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 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限售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公司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 5%,减持 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华睿德银以及华睿中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 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3、华睿德银、华睿中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1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