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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治信息:关于中选中国电信IPTV智能机顶盒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02

平治信息:关于中选中国电信IPTV智能机顶盒集中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4-048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选中国电信 IPTV 智能机顶盒集中

      采购项目进展暨签订框架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电信 IPTV 智能机顶盒产品(2024 年-2025 年)集中采购项目遴选(第一次)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深圳兆能》(以下简称“框架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合同最高含税金额约为 3,582.78 万元。本次框架合同的签订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该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兆能”)成为中国电信 IPTV 智能机顶盒集中采购项目遴选(第一次)的中选候选人。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兆能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电信 IPTV 智能机顶盒集中采购项目遴选(第一次)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深圳兆能》,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1)公司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瑞文

  注册资本:2131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1 号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范围见许可证);全国性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连锁经营;经营本集团公司及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承包境外电信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设计施工、设备生产与销售、广告、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公司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瑞文

  注册资本:9150713.8699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1 号

  经营范围:基础电信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为准);增值电信业务(具体经营项目以许可证为准);IPTV 传输服务:服务内容为 IPTV 集成播控平台与电视用户端之间提供信号传输和相应技术保障,传输网络为利用固定通信网络(含互联网)架设 IPTV 信号专用传输网络,IPTV 传输服务在限定的地域范围内开展;测绘服务;经营与通信及信息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设备及计算机软硬件等的生产、销售、安装和设计与施工;房屋租赁;通信设施租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维修;广告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是公司的长期客户,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买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卖方:深圳市兆能讯通科技有限公司

    1、本次签订的框架合同最高含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3,582.78 万元(大写:
 叁仟伍佰捌拾贰万柒仟捌佰元整),增值税税率 13%。

    2、采购内容:IPTV-智能机顶盒。

    3、合同文件于双方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时间起开始生效。

  三、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框架合同项目属于深圳兆能的主营业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促进作用;框架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系深圳兆能中标以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兆能签订的框架合同,实际执行金额以具体订单为准,公司最终可实现的销售收入以实际完成的订单金额为准,上述金额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

  2、框架合同虽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框架合同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宏观经济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公告所述的框架合同为公司子公司和运营商签署的确定金额或数量上限的合同,因采用运营商统一模板,该类合同均命名为框架合同,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深圳兆能日常经营合同,对上市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国电信 IPTV智能机顶盒产品(2024 年-2025 年)集中采购项目遴选(第一次)设备及相关服
务采购框架协议-深圳兆能》。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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