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3-042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112,919 股,发行价格为 3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869,965.3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920,298.98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568,949,66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账,
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09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1 5G 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13,700.00
2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11,225.77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965.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4.20
合计 56,894.9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 亿元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4、决策程序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和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后方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购买的理财产品或进行定期存款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适当增加募集资金存储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