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2-09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联合开发分布式储能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为:基于通信运营商千万级数量的通信基站的备电系统,联合打造分布式储能云平台。具体实施计划需合作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关于打造分布式储能云平台的战略合作,尚未产生营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目前分布式储能云平台项目,需要系统联合开发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支撑,需要亿能能源以及通信运营商各方协商落地,可能导致分布式储能云技术
创新及发展不及预期,协议所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于
近日与浙江亿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能能源”)签署了《关于联
合开发分布式储能云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将围绕分布
式储能云开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
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公司名称:浙江亿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令飞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红丰路 1366 号 3幢 12 层 1204-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电
附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租赁;机
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电子产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电动汽
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股权投资;充电桩销售;机
动车充电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
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供电业务;网络预约出
租汽车经营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
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三年公司与浙江亿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3、浙江亿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亿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1.1 近年来,风电与太阳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猛,其发电比例在各国均有显著提高。未来 30 年内,电力系统将逐渐步入高比例可再生
能源的时代,其重要特征之一是电力系统中灵活资源稀缺化。一方面,大规模集中式的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具有很大间歇性 ,进而导致系统实时电价的大幅度变化,这些波动性需要有储能来平抑。另一方面,分布式的可再生能源电源也需要配备分散的储能装置,以满足用户存储和使用可再生能源所产生的过剩电能的需求。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价值逐渐增加,将成为未来电力系统中的一类重要而广泛的资源。
近年来,我国用户储能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储能项目快速发展,再电气化进程加快,国网智慧能源服务系统不断完善,全球和国内在双碳背景和数字能源的驱动下,作为未来电力行业主要发展方向,分布式储能云发展前景广阔,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才、技术及市场等资源优势,联合打造开放共享的分布式储能云平台,共同达成此合作协议。
1.2 双方将围绕分布式储能云开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针对通信运营商领域的分布式储能云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相互承诺给予优惠和方便。
(二)合作内容
本次合作的主要内容为:打造开放共享的分布式储能云平台,基于通信运营商千万级通信站点资源的储能体系,把移动通信分布式电源、储能等多种可调节资源有机结合,对可调节资源进行调控和优化,为通信运营商降低成本并带来增值业务,为电力网络提供新能源服务。
(三)合作模式
3.1 甲方作为国内通信运营商 5G通信和智慧家庭领域、数字人人工智能产品领先服务商,在 5G通信、增值运营服务、人工智能等有较深积累。甲方将发挥自身在通信运营商的渠道优势以及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围绕通信运营商的千万数量级别的通信站点储能体系,协同乙方共同打造开放共享的分布式储能云平台。
3.2 乙方是国内领先的储能网络、新能源管理和新能源运营服务公司,与中国华能等合作在新能源运营和储能方面有丰富经验和成功应用。依托乙方的技术优势,针对通信运营商的储能体系特点,研发建设开放共享的分布式储能云平台。
3.3 双方将在分布式储能云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合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合资公司、深度合作研发等。
3.4 一方在本合作中提供给另一方的产品、技术、文档及相关资料与信息的知识产权仍然归该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有。除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不应视为该方就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向另一方授予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权利许可或转让。
3.5 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项目合作,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各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适用本协议。
(四)合作期限
4.1 双方合作自本协议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叁年。如一方希望延
长协议期限,则应在本协议到期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便进行相关协商。如双方同意延期,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2 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任何一方均有权经提前三十日给予另一方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1、作为未来电力行业主要发展方向,分布式储能云发展前景广阔,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产业链的有效延伸,并切入新能源综合利用的赛道,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长远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与亿能能源合作打造分布式储能云平台,是围绕通信运营商的千万数量级的通信基站备电和储能体系的二次开发,是公司对已有通信运营商客户资源的再次探索,丰富公司在运营商体系内的产品线,并有望成为新的重要利润增长点。
3、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为:基于通信运营商千万级数量的通信基站的备电系统,联合打造分布式储能云平台。具体实施计划需合作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2、本协议旨在促进双方关于打造分布式储能云平台的战略合作,尚未产生
营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目前分布式储能云平台项目,需要系统联合开发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支
撑,需要亿能能源以及通信运营商各方协商落地,可能导致分布式储能云技术
创新及发展不及预期,协议所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清单如下:
序号 公告日期 合作方 事项概要 进展情况
天津飞腾信息技 双方就共同开拓国产信息安全在 5G、智
1 2020/7/9 术有限公司 慧城市、物联网等市场,推广彼此的产 正在履行中
品或解决方案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联通沃悦读科技 双方在数字阅读领域深化合作,并在内
2 2020/11/30 文化有限公司 容版权合作、渠道分发推广合作、5G应 正在履行中
用等方面形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移(江西)虚
3 2021/11/9 拟现实科技有限 三方共同就 VR/AR、机器人元宇宙、人 正在履行中
公司、达闼机器 工智能、数字孪生等领域达成战略合作
人有限公司
联通在线信息科 成立元宇宙联合实验室,充分发挥各自
4 2022/3/17 技有限公司、新 领域的人才、技术及市场等资源优势, 正在履行中
华网股份有限公 联合推动元宇宙产业制度建设和产业落
司 地
联通灵境视讯 各方充分发挥各自在行业内内容资源、
5 2022/6/28 (江西)科技有 用户基础、行业客户资源、品牌影响 正在履行中
限公司、北京快 力、综合解决方案的优势,共同推动元
手科技有限公司 宇宙产业落地。
中国移动通信集 公司为浙江移动杭州分公司提供“小胖
6 2022/7/7 团浙江有限公司 说云”虚拟数字人服务,浙江移动杭州 正在履行中
杭州分公司 分公司可使用虚拟数字人小胖向客户讲
解云服务内容。
2、本次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
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拟减持公司
股份的计划:
公司于 2022 年 7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 2022-098)。持股 5%以上股东福建齐智兴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
2,790,5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减持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实施。
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事项,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双方签署的《关于联合开发分布式储能云的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