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706 号《关于同意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15,112,919 股,发行价格 38.7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4,869,965.3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5,920,298.98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8,949,66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099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情
况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专户净额 568,949,666.32
加:自有资金投入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 4,830,188.70
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132,075.47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857.91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30,000,0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44,916,788.40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
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管不存在违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为对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管理,2021 年 12 月 21 日,公司
与保荐机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
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专
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元)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20329800206535 活期户 47,000,391.67
份有限公司 杭州江城支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10470000000457789 活期户 112,650,938.75
份有限公司 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33310188000009782 活期户 48,220,468.81
份有限公司 临安支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33976662 活期户 22,042,239.17
份有限公司 杭州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71010122002322713 活期户 90,000,750.00
份有限公司 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95200078801700003009 活期户 70,000,583.33
份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356930100100214223 活期户 50,000,416.67
份有限公司 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1602329492 活期户 58,000,608.33
份有限公司 分行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8110801011202329499 活期户 47,000,391.67
份有限公司 分行
合计 544,916,788.40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投入 13,963,500.00 元、发行费
用 4,830,188.7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 18,793,688.70 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信会师报字
[2022]第 ZF10164 号《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2022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金额尚在募
集资金余额中。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在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后,2021 年度尚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继续投
入相关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
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