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2-041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共建元宇宙联合实验室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及进度需合作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仅为各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尚未产生营收,不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元宇宙概念目前依然是早期阶段,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对 VR/AR 产品、通信网络基础等相关技术要求极高,目前很多相关技术并不成熟,可能导致元
宇宙发展不及预期,元宇宙最终发展形态、最终落地时间等均具有重大不确定
性。协议所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合同签署概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于近日与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本着“坚持守正创新,
加快融合发展”的原则签署了《关于共建元宇宙联合实验室的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计划成立元宇宙联合实验室,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
才、技术及市场等资源优势,联合推动元宇宙产业制度建设和产业落地。
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介绍
(1)公司名称: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彦
注册资本:40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 1 号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服务;数据库管理;开发计算机软件;销售自行开发
的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第Ⅱ类医疗器械、初
级食用农产品、日用品、工艺品、电子产品、服装服饰、鞋帽、五金交电(不
含电动自行车)、针纺织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通讯设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网络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电信网络设备代理;
提供劳务服务(不含中介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商务咨询;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数据服务(不含数据中心);票务代理;旅游信息咨询;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
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 BBS 以外的内容);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
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年 11月 07 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
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04月 27 日);销售食品;出
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2)公司名称: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健
注册资本:51902.936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
源协作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
(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含新闻、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文化、视听节目;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无线增值的相关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信息开发与咨询;网站建设;网络采编;教育科技;计算机、集成系统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
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子课
件编辑制作;软件类技术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教育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公关策划;经济贸易信息咨询;测绘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会议服务;
承办展览展示;室内外装潢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电脑动画
设计;建筑模型设计、舞台灯光设计;研发、设计、销售无人机系统、无人机
系统配件、软件;飞机租赁;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电影放映;自然科学研
究与试验发展;销售食品、电子产品、化妆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工艺品、文化及体育用品、纺织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产品设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
PUE值在 1.5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健康管理、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销售食品、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
信息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含新闻、出版、药品及医疗器械、文化、视听节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工程设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最近三年公司与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交易。
3、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模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标
1.1 各方本着“坚持守正创新,加快融合发展”的原则,计划成立元宇宙联合实验室,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才、技术及市场等资源优势,联合推动元宇
宙产业制度建设和产业落地,共同达成此合作协议。
1.2 各方围绕元宇宙产业开展开全面、深入的合作;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各自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或选择协议相对
方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相互承诺给予优惠和方便;各方在所从事的不具
有相互竞争性的领域寻找合作的可能,以借助各方的客户关系和渠道资源扩大
市场份额。
1.3 本协议是指导各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各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1.4 本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项目合作,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各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
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
事项适用本协议。
(二)合作内容
本次合作的主要内容为共建元宇宙联合实验室。各方充分发挥各自在行业
内内容资源、用户基础、行业客户资源、品牌影响力、综合解决方案的优势,
各方拟积极推进元宇宙相关行业体系建设,构建具备影响力的元宇宙联合实验
室,联合推动包括不限于产业联盟、产业基金以及 VR/AR、企业数字员工、家庭数字成员、数字孪生、行业应用等成果在智慧城市、智慧企业、智慧家庭、
文旅互娱、5G消息等领域应用,形成资源共享机制,提升元宇宙联合实验室在行业领域内的影响。
(三)合作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1 甲方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的全资子公司,积极开展元宇宙领域的制度、规范建设;积极推动虚拟现实产业联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庞大的个人用户、家庭用户、企业用户,在视频、音乐、阅读、游戏、家庭互联网等领域推行元宇宙产品,并与 5G消息、视频彩铃业务
深度结合。对于新华网打造的元宇宙、超视频、5G消息、视频彩铃等产品和内
容,积极采用包括并不限于在符合甲方内部管理制度的前提下出台专项优惠扶
持政策等方式重点推广落地。
3.2 乙方作为互联网领域国家队和主力军,充分发挥新华网“科技+传媒”
优势,推广普及元宇宙知识应用,开展元宇宙健康产业产业建设;积极开展超
视频、AR/VR/XR、数字人等元宇宙相关技术产品研发和创意内容生产,聚合
丰富的内容资源和广阔的渠道资源,进行新华网元宇宙技术产品和创意内容在
甲方 5G消息、视频彩铃等业务的市场落地。
3.3 丙方作为产业资源方,积极参与、配合元宇宙联合实验室的各项工作;
发挥自身上市平台资源整合优势,牵头推进元宇宙超视频产业发展基金的组建,积极参与、发起组建元宇宙产业发展联盟,协助引入学术技术权威、头部互联
网资源加盟实验室;充分发挥内容运营、智能终端的优势,积极探索以数字 IP为核心的元宇宙超视频产业发展新模式,并协助甲方推动企业数字员工、家庭
数字成员、视频彩铃等产品落地。
(四)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均签字并加盖公章或
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满,经各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公司与中国联通、新华网优势资源形成合作,充分发挥各自领域的人才、技术及市场等方面的优势,积极面对“移动互联网”后
时代的转型窗口期,探索、布局元宇宙产业等相关领域,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
长远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元宇宙联合实验的成立,是对公司资源的综合整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协助中国联通、新华网共同建设布局元宇宙产业,公司在元宇宙产业发
展初期阶段积极布局,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3、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联通在线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及进度需合作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
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仅为各方基于合作意向而达成的战略性约定,尚未产生营收,不
会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元宇宙概念目前依然是早期阶段,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对 VR/AR 产品、
通信网络基础等相关技术要求极高,目前很多相关技术并不成熟,可能导致元
宇宙发展不及预期,元宇宙最终发展形态、最终落地时间等均具有重大不确定
性。协议所述业务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清单如下:
序号 公告日期 合作方 事项概要 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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