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179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治信息”)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6 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112,919股,发行价格为 38.7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4,869,965.3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5,920,298.9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8,949,666.3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1099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情况
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 截至2021年12月29日累计
额(万元) 已投入金额(万元)
1 5G 无线接入网核心产品建设项目 13,700.00 0
2 新一代承载网产品建设项目 11,822.00 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5,965.00 0
4 补充流动资金 17,000.00 3,000.00
合计 58,487.00 3,000.00
截至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3,000 万元,募集资金余
额为 544,916,788.40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因募集资金使用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项目运营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暂时闲置情况。
三、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期限及说明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的高风险交易,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基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后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根据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0%计算,通过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 1,140.00 万元。因此,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强化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月 3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3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使用。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