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17-067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9月15日召开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4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80,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9月2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9月2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2017年9月2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7年9月27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份 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00,000 75% 30,000,000 60,000,000 7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0,000,000 25% 10,000,000 20,000,000 25%
股份总数 40,000,000 100% 40,000,000 80,000,000 100%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80,0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3元。
2、公司相关人员在《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就最低减持价承诺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庆、张晖:本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2)股东杭州齐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3)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陈国才、陈航、吴剑鸣、杭州中鑫科技有限公司:本人/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本公司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人/本公司在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70%(其中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相应调整。
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2.04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调整后上述股东在承诺履行期限内的最低减持价格为6.02元/股。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科技大厦A401室咨询联系人:潘爱斌、泮茜茜
咨询电话:0571-88939703
传真电话:0571-88939705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