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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5

太辰光: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3-041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3年8月2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4,669,933股,故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权总股数为225,326,867股。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5、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
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5日14:30(星期二)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3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8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致民先生

    (六)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93,708,53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41.58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58,432,28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9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35,276,25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655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217,77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6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214,177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9827%。

    注: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额均以2023年8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3,700,1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0%;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9,3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12%;反对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8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致民先生、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肖湘杰先生、喻子达先生、李彦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2.01 选举张致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7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致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艺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8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8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艺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选举张映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7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张映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 选举肖湘杰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7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肖湘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5 选举喻子达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7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喻子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6 选举李彦毅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7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李彦毅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刘建先生、楼永辉先生、周新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3.01 选举刘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7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刘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选举楼永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7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楼永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 选举周新黎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7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周新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4.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邬宁昆先生、熊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4.01 选举邬宁昆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7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邬宁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02 选举熊茜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  91,567,597 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76,837 股。

    本议案获得通过。熊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斌、张庆丽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深天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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