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3-04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办公楼 8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亲自出席董事 9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张致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致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张致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周新黎、楼永辉、喻子达 周新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楼永辉、周新黎、张致民 楼永辉
提名委员会 刘建、楼永辉、张艺明 刘建
战略委员会 张致民、李彦毅、刘建 张致民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艺明先生为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张艺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张艺明先生为财务总监,聘任肖湘杰先生、张积中先生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张艺明先生、蔡波女士、肖湘杰先生和张积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平先生为内审负责人,聘任许红叶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黄平先生、许红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 9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5 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1、张致民先生,195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1984 年至 1986 年任职于中日(深圳)租赁有限公司翻译及营业部长;1986 年至
2000 年先后任职于深圳市中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中和光学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中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长。
张致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314,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3%,为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此外,张致民先生之姐张映华女士为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张致民先生之妻蔡波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致民先生之外甥蔡乐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张致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张艺明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动控制专业工学
硕士。1989 年 7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深圳荣生企业有限公司工程师;1992 年至 1995
年任深圳中和光学有限公司生产部长;1996 年至 1997 年任职于深圳市三德楼宇自控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至 2000 年任职于深圳市太辰通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张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998,9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5%,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张艺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肖湘杰先生,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机械专业。1983 年至 1985 年任职于长沙二机床厂助理工程师;1985 年至 1992 年,
就读于中南大学机械专业,并获博士研究生学位;1992 年至 2001 年先后任职于深圳金达科技中心研发工程师、深圳中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Caterpillar (卡特彼勒)维修中心经理;2001 年 11 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设备部经理。
肖湘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921,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为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除此之外,肖湘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张积中先生,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业大学通
信与电子工程学硕士学位,有丰富的运营商市场客户管理、网络运维和服务交付工作
经验。1994 年 4 月至 2001 年 9 月,历任广东省邮电技术中心技术工程师,硬件部副
部长,广东电信研究院业务拓展部部长。2001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历任广东亿
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1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历任广东省
惠州电信副总经理,广东省电信云计算事业部副总经理。2018 年 5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华南区总经理。2019 年 11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职于广州成达中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20 年 10 月至 2022 年 8
月,任苏州苏驼云计算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 年 4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积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蔡波女士,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英语专业。
1992 年至 2000 年于中国振华集团附属学校任教;2000 年 12 月起就职于公司,担任海
外销售经理,2011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 年 3 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海外销售经理。
实际控制人之一。此外,蔡波女士之夫张致民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除此之外,蔡波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黄平先生,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
管理专业。1997 年至 2003 年先后在广东盈峰集团盈科事业部、金科事业部担任财务
部长,2003 年至 2005 年在美的风扇事业部担任财务部副部长;2006 年至 2015 年 7
月先后在瑞德电子集团、东莞长实集团和广东万旅集团任集团财务总监;2015 年 9 月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内审部经理。
黄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及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7、许红叶女士,198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拥有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5 年 4 月起任职于公司,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许红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