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张艺明先生、蔡乐先生、肖湘杰先生及郑余滨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张艺明先生、蔡乐先生、肖湘杰先生及郑余滨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其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截至2023年2月28日收盘,张艺明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注的0.2689%),蔡乐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9%),肖湘杰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17.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8%),郑余滨先生共减持公司股份90.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6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具体情况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历次分配转增)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 (万股) (占总股本)
2023-2-10 17.95 10.00 0.0448%
张艺明 集中竞价 2023-2-27 18.67 35.00 0.1569%
交易
2023-2-28 20.22 15.00 0.0672%
蔡乐 集中竞价 2023-2-27 19.07 3.00 0.0134%
交易 2023-2-28 20.50 1.00 0.0045%
肖湘杰 集中竞价 2022-9-2 19.51 2.50 0.0112%
交易 2023-2-27 18.89 3.30 0.0148%
2023-2-28 20.30 12.00 0.0538%
2022-8-29 18.86 0.26 0.0012%
郑余滨 集中竞价 2023-2-10 18.33 12.00 0.0538%
交易 2023-2-15 18.11 3.00 0.0134%
2023-2-27 19.02 75.38 0.3378%
合计 172.44 0.7728%
注:(1)所有数据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2)本公告全文计算相关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总股本”为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数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即229,996,800-6,860,066= 223,136,734股)。
2、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 股数 占总股
(万股) 本比例 (万股) 本比例
合计持股 1,079.892 4.8396% 1,019.892 4.5707%
张艺明 其中: 809.919 3.6297% 809.919 3.62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9.973 1.2099% 209.973 0.9410%
合计持股 613.008 2.7472% 609.008 2.7293%
蔡乐 其中: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613.008 2.7472% 609.008 2.7293%
合计持股 359.964 1.6132% 342.164 1.5334%
肖湘杰 其中: 269.973 1.2099% 268.098 1.2015%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89.991 0.4033% 74.066 0.3319%
合计持股 260.172 1.1660% 169.532 0.7598%
郑余滨 其中: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0.172 1.1660% 169.532 0.7598%
二、相关情况说明
1、郑余滨先生因减持过程中计算失误,复核后发现均已完成交易,无法进行撤单操作,导致实际减持数量较原计划减持数量超额0.64万股。郑余滨先生第一时间将上述情况报告公司证券部,并对超额误减持进行了深刻反省,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同时严格管理本人股票账户,审慎操作,杜绝该类情况
再次发生。
除上述外,其余3名股东的减持行为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化。
三、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