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1-01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0.5 亿元~1 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5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1-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1 年 1 月 22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253,700 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8)。
2、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2 日、2021 年 2 月 18 日、2021 年 3 月 2 日披露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码:2021-009、2021-010、2021-01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 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截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860,06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9827%,最高成交价 15.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43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 99,871,365.90 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股份回购
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过程符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照《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 年 1 月 22 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累计成交量为 9,472,769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2,368,192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推出该计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