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020 年 07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致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艺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伟新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存在市场环境变化风险、客户相对集中风险、汇率风险和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详细内容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之“九、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2020 年半年度报告......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8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26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3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31
第八节 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32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32
第十节 公司债相关情况...... 3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3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62
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太辰光、公司、本公司 指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0 位一致行动人 指 张致民、张艺明、张映华、蔡乐、林升德、蔡波、姜丽娟、肖湘杰、
黄伟新、郑余滨
报告期 指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指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瑞芯源 指 广东瑞芯源技术有限公司,为太辰光子公司
和川 指 景德镇和川粉体技术有限公司,为太辰光子公司
特思路 指 深圳市特思路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为太辰光子公司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太辰光 股票代码 300570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太辰光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T&S Communication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T&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致民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蔡波 许红叶
联系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锦绣中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秀新社区锦绣中
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路 8 号太辰光通信科技园
电话 0755-32983676 0755-32983676
传真 0755-32983689 0755-32983689
电子信箱 zqb@china-tscom.com zqb@china-tscom.com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9 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的名称,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9 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 2019 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229,202,570.49 429,918,017.81 429,918,017.81 -46.6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9,239,964.66 102,003,178.12 102,003,178.12 -61.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元) 32,053,355.14 83,724,290.88 83,724,290.88 -61.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23,999,220.59 106,317,685.37 106,317,685.37 -122.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706 0.4435 0.4435 -61.5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706 0.4435 0.4435 -61.5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7% 8.04% 8.04% -5.07%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1,488,079,259.47 1,485,991,254.26 1,485,991,254.26 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238,270,840.36 1,302,529,435.70 1,302,529,435.70 -4.93%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
收入确认模型。为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重新评估了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
定,选择仅对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以及对于最早可比期间期初(即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或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予以简化处理,即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
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
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的
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公司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