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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辰光: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31

太辰光: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
                  和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对 2019 年 3 月 27 日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12)中的额度和有效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 调整的内容及主要原因

                  调整前                                  调整后

    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      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
投资总额度不超过 3.2 亿元人民币;授权有效 投资总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授权有效
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 2019 年 3 月  期延长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述额度和
27 日)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            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生效)

    本次调整的内容仅涉及额度和有效期,其他基本信息保持不变。

    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持续投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进行调整,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及现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7 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94.4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5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57,726,96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36,439,26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621,287,700.00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1 月
30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6】48360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 30,002.48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

    2、投资额度和授权有效期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总额度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
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述额度和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生效)。

    3、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短期投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
本承诺、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现金管理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现金管理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现金管理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3、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 2.5 亿元,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述额度和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生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的议案》。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 2.5 亿
元,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述额度和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生效)。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2.5亿元,
授权有效期延长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上述额度和有效期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生效)。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履行了投资决策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招商证券同意公司本次调整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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