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20-005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
公司监事吴第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第春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主要内容为:因自身资金周转需求,公司监事吴第春先生计划自公司发布上述减持预披露公告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19-10-29至2020-4-28)(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260%)。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吴第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获悉其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1、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元) (股) (占总股本)
吴第春 集中竞价 2019-12-25 27.30 50,000 0.0217%
交易
合计 —— —— —— 50,000 0.0217%
2、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股 2,079,594 0.9042% 2,029,594 0.8824%
吴第春 其中: 1,559,695 0.6781% 1,522,195 0.66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519,899 0.2260% 507,399 0.2206%
注:以上总股本均指公司总股本229,996,800股。
二、相关情况说明
(一)吴第春先生上述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吴第春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吴第春先生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吴第春先生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控制权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吴第春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