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18-056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监事吴第春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第春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9),公司监事吴第春因自身资金周转需求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1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05%)。
截至2018年11月28日收盘,吴第春关于上述计划减持的股份在计划时间内均已卖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关于吴第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 减持 减持比例
名称 均价(元) 股数(股) (占总股本)
2018.9.27 16.671 29,000 0.0126%
吴第春 集中竞价 2018.11.27 18.142 2,500 0.0011%
交易
2018.11.28 18.178 61,698 0.0268%
合计 —— —— —— 93,198 0.0405%
2、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 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股 2,172,792 0.9447% 2,079,594 0.9042%
吴第春 其中: 2,079,594 0.9042% 2,079,594 0.9042%
有限售条件股份
无限售条件股份 93,198 0.0405% 0 0.0000%
注:以上总股本均指公司总股本229,996,800股。
二、相关情况说明
1、吴第春除担任公司监事外,已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吴第春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吴第春关于上述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2018年11月28日收盘,上述计划减持的股份在计划时间内均已卖出,计划已完成。
3、吴第春关于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4、吴第春关于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不存在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股份减持计划不一致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吴第春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