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018-003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赵芝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赵芝伟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和监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赵芝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两周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1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783%。
截至2018年1月16日,赵芝伟关于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已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赵芝伟关于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占总股本)
(元) (股)
集中竞价 2018-1-3 22.040 20,000 0.0087%
赵芝伟 交易 2018-1-9 21.608 70,000 0.0304%
2018-1-15 19.290 32,000 0.0139%
合计 —— —— —— 122,000 0.0530%
2、 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实施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股 11,618,640 5.0517% 11,496,640 4.9986%
其中:
赵芝伟 有限售条件 0 0 0 0
股份
无限售条件 11,618,640 5.0517% 11,496,640 4.9986%
股份
注:以上总股本均指的是公司总股本229,996,800股。
二、相关情况说明
1、赵芝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赵芝伟关于上述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2018年1月16日,其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区间实际减持股份总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的总数量,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本次权益变动后,赵芝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赵芝伟关于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4、赵芝伟关于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赵芝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