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22-058
转债代码:123071 转债简称:天能转债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珠海港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天能中投(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天能中投”)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 40,000万元、100 万元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珠海港集团”)、珠海港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珠海港瑞”)共同投资设立珠海港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50,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其中,计划首期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鉴于基金管理人珠海港瑞拟进行清算,且产业投资基金并未实际投资项目。因此协议各方拟签署《珠海港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以终止上述合作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出资 20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能中投实际出资100 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珠海港集团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2470519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351,94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欧辉生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19 日
住所:珠海市南水镇榕湾路 16 号高栏港大厦第 24 层 240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水路普通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316,746 90.00%
管理委员会
2 广东省财政厅 35,194 10.00%
合计 351,940 100.00%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港集团 90%的股权,为珠海港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3.关于关联关系的说明
珠海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珠海港集团为公司关联方。
4.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珠海港
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港瑞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港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GANC7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马志超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08 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62943(集中办公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珠海港集团 5,000 100.00%
合计 5,000 100.00%
珠海港集团持有珠海港瑞 100%股权,为珠海瑞港控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港集团 90%的股权,为珠海港瑞的实际控制人。
3.关于关联关系的说明
珠海港瑞为珠海港集团全资子公司,珠海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珠海港瑞为公司关联方。
4.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珠海港瑞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珠海港瑞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
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已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办理基金管
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 P1071935。
(三)天能中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能中投(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H4YP1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2000.000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旭
成立日期:2017 年 08 月 14 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三区 4 号楼 4 层 13 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工程技术咨询;销售机械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00.00%
合计 2,000 100.00%
公司持有天能中投 100%股权,为天能中投控股股东;珠海港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港集团 90%的股权,为天能中投的实际控制人。
3.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天能中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普通合伙人 1:珠海港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2:天能中投(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本合伙终止协议签订日,普通合伙人 1、普通合伙人 2、有限合伙人 1、
有限合伙人 2 已分别实缴出资 100 万元、100 万元、100 万元、200 万元。现由
于执行事务合伙人即将清算注销,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伙终止协议:
1、清算事务:由有限合伙人 1 担任清算人,执行清算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合伙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等。
2、剩余财产分配:本基金剩余财产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由有限合伙人 1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4、自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且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终止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基金管理人珠海港瑞拟进行清算,且产业投资基金并未实际投资项目。该关联交易终止不影响公司发展及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终止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协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签署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