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到账时间和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43号《关于核准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采取“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1.57元。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6,31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7,808,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8,509,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11月22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6]48210008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保荐机构已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
关议案。公司聘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并签订了相关的保荐协议。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泰证券承接。
为规范公司剩余部分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中泰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出具日,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 228631496051 207,982,900.00 0.00
州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69050154500000974 40,527,000.00 0.00
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372005585018000015246 558,329,772.00 0.00
岛胶州支行
合计 806,839,672.00 0.00
注1:截至2016年11月2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866,318,800.00元,扣除部分证券承销费和保荐费59,479,128.00元,余额806,839,672.00元,已于2016年11月22日汇入上述募集资金监管专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8,329,772.00元,扣除以上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8,509,900.00元。
注2:公司募投项目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将开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72005585018000015246)予以注销。
注3:公司募投项目之“3.0MW及以上风机塔架生产项目”已建设完毕,公司已将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州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28631496051)予以注销。
注4: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节余资金781,319.07元(含利息)已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开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9050154500000974)予以注销。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79,850.9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0,581.3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16 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2,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017 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9,115.42(含置换先期投入)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285.33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180.6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募 集 前 承募 集 后 承 募集后承诺用 状 态 日
金投资金额与期(或截止
承诺投资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募集后承诺累计实际投诺 投 资 金诺 投 资 金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金日 项 目 完
项目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额 额 额 额 工程度)
额的差额
3.0MW 及3.0MW 及以上
以上风机风机塔架生产 20,798.29 20,798.29 21,423.17 20,798.29 20,798.29 21,423.17 -624.88 103%
塔架生产项目
项目
研发中心研发中心项目 4,052.70 4,052.70 4,158.20 4,052.70 4,052.70 4,158.20 -105.50 102%
项目
补充流动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 55,000.00 55,000.00 55,000.00 55,000.00 55,000.00 - 100%
资金
总计 79,850.99 79,850.99 80,581.36 79,850.99 79,850.99 80,581.36 -730.37 -
注1:上述表格中的金额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情况
2017年7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3.0MW及以
上风机塔架生产项目中的1.6亿元实施地点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能海
洋重工有限公司所在地(响水县工业经济区内灌河一路南侧),剩余部分仍在原项
目用地实施。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
见。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及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情况。
2017年2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159.97万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7]48210001号报告予以鉴证。独立董事及时任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四)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12月、2018年度分别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分别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2018年底,公司已将上述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情况说明
公司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9,850.99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0,581.36元(含利息收入);公司募投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节余资金781,319.07元(含利息)已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 2016 2017 2018 年 截 止 日 累 是 否
项目累计产 预计效益 年实际 年实际 实 际 效 2019 年实 计 实 现 效 达 到
序 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 效益 效益 益 际效益 益 预 计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