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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69 深市 天能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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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重工: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04


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9-115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最后一套设备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之日止,交货进度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受外界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本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4、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预计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的营业收入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收入为准。

    二、合同签署概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卖方”)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9 月 30 日分别披露了《公司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104)、《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5),确定公司为“中广核内蒙古兴安盟风电场塔筒采购-标段 2”的中标人。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与中广核(兴安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
方”或“中广核兴安盟”)签订了《中广核内蒙古兴安盟风电场塔筒采购-标段 2》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中广核(兴安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2200MA0Q7XWE7X

    法定代表人:郑海明

    注册资本:50.000000 万

    成立日期:2019 年 04 月 26 日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桃合木本街牧民花园小区1-6-401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总承包、设计、采购、建设、运营、维护;新能源发电、节能技术咨询和服务;新能源产业链相关技术研发和投资生产;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讯系统安装服务;制冷、热力生产供应;增量配电项目规划、建设、租赁、运营、维修、咨询服务;综合能源服务、新能源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和相关技术的集成和研发,包括光伏和光热发电技术、独岛蓄能、调峰、建筑光伏;太阳能产业链的产品技术研发、投资、生产。

    公司与中广核兴安盟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中广核兴安盟与公司未发生购销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中广核兴安盟是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较低。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交易内容:即供货范围为招标文件中招标技术文件约定的风力发电塔筒等设备。

    交易价格:人民币 925,159,848 元(含税)。

    结算方式:因项目整体分阶段实施,支付进度匹配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分阶段进行,每一阶段的合同执行价格依据单套塔筒价格和数量确认。

    签署时间:2019 年 11 月 1 日。

    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最后一套设备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并货款两清之日止,交货进度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争议解决: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是终局的,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未来年度的业绩将会产生积极影响,但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七、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广核兴安盟签订的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