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9 证券简称:天能重工 公告编号:2019-056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1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派发现金共计21,751,740.00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0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对于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9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4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50,012,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25,018,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月30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3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028 郑旭
2 02*****332 张世启
3 02*****474 宋德海
4 02*****161 刘萍
5 02*****335 李隽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5月21日至登记日:2019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30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数量(股) 比例
(股)
一、有限65,403,750 43.60% 32,701,875 98,105,625 43.60%
售条件流
通股
首发前限45,000,000 30.00% 22,500,000 67,500,000 30.00%
售股
二、无限84,608,250 56.40% 42,304,125 126,912,375 56.40%
售流通股
三、总股150,012,000100% 75,006,000 225,018,000 100%
本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25,018,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54795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青岛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园龙翔大街10号
咨询联系人:方瑞佂
咨询电话:0532-58829955
传真:0532-58829955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