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3-11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
2、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65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 128,168.2969
万股的 0.21%
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7.16 元/股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3 年 12
月 1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 265 万股限
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已经 2023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49 人,包含实施本激励
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 拟授出权益数 草案公布日股
股) 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王昌红 董事、财务总
监 9.00 2.73% 0.01%
王永国 董事 8.00 2.42% 0.01%
沈熙文 董事会秘书、
副总经理 9.00 2.73%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239.00 72.42% 0.19%
务)人员(46 人)
预留 65.00 19.70% 0.05%
合计 330.00 100.00% 0.26%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每股 7.16 元。
5、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时间安排具体如下: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别为50%、50%。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登记前不享受投票权和表决权,同时也不参与股票红利、股息的分配,也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归属安排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 5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0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5.0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未来公司如发生以达到控股为目的而实施的对外投资、并购等行为导致并表范围变
化,则变化资产组所产生的净利润影响应予以剔除;因发展现有主营业务而进行的对外投资行为产生的对净利润的影响不予剔除。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如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考核结果(S) S≥90 90>S≥75 75>S≥60 S<60
标准系数 1 0.7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优秀”、“良好”,则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比例归属其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合格”,则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归属其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70%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考核评级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
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公司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不能授予权益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 60
日内的交易日,且: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