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01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Celgard,LLC(以下简称“Celgard”)在美国联邦加州北部地区法院奥克兰分部,起诉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星源材
质”)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Shenzhen Senior Technology Material Co. Ltd. (US)
Research Institute(以下简称“星源美国研究院”)。在起诉状中,Celgard 声称本公司及星源美国研究院侵犯其专利权、侵害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诱导违约以及蓄意干扰潜在经济关系。Celgard 随后向法院申请了初步禁令。
美国当地时间 2020 年 2 月 10 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北部联邦地区法院就
Celgard 起诉星源材质一案做出以下裁决:法院认定在此案件中对星源材质没有管辖权,同意星源材质提出的驳回起诉的动议,驳回了 Celgard 对星源材质的起诉;同时法院驳回了 Celgard 对星源材质及星源美国研究院的初步禁令的动议。
上述诉讼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 日、2020 年 2 月 13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4)、《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二、本次诉讼案件最新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判决书,美国加利福尼亚北部联邦地区法院就 Celgard 起诉
星源美国研究院一案做出以下裁决:
法院以 Celgard 起诉证据不足为由,同意了星源美国研究院提出的驳回起诉
的动议,驳回了 Celgard 对星源美国研究院的起诉。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事项、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情况说明
1、本次诉讼事项的判决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研发和制造,具备隔膜干法、湿法、涂覆的自主研发能力以及雄厚的隔膜技术储备。长期以来,本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公司所生产的全部隔膜产品均具备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或已取得相关知识产权许可。同时,本公司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倡导公平竞争,并始终坚持合法合规经营。
五、备查文件
判决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