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0-12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提名丁志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
丁志强先生简历如下:
丁志强,男,1962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太
原科技大学工程机械专业,本科学历。1984 年至 1987 年任职洛阳矿山机械研究
所,1987 年至 1998 年任职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8 年至 2009
年筹建河南安彩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至 2011 年自主创业,2011 年 6 月
至 2012 年 6 月担任本公司顾问,2012 年 7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设备总工程师。2020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丁志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2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参照其他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确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为:每人 3万元人民币/年(税前),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中的 3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且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人员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对其持有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55,478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议事规则(2020 年 10 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