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 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18-03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4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独立董事吴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是定期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18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居学成先生、吴锋先生、贾华章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详
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实现归属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6,791,732.56元,母公司(即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27,962,019.1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
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2,796,201.92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254,663,604.25元,扣除 2016 年度利润分红72,000,000.00元,2017年期末
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76,659,134.89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
润孰低为原则)。
公司建议 2017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 2017年 12月 31 日的总
股本 192,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3.00 元人民币(含
税),共计派发现金57,600,000元(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8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报告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2017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
结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确定审计机构 2017
年度的审计费用,现根据审计机构2017年度审计的具体情况,公司将支付广东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审计费用金额为80万元人民
币。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具体情况
确定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费
用。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下半年度资产核销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四笔共计2,133,302.04元应收账款进行核销,同意
对部分无法继续使用的设备进行报废处理,金额共计为5,567,842.71元。
本次应收款项均已计提坏账准备,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对本期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减少公司 2017 年利润总额 5,567,842.71元。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折合 1 亿美元
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
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18年4月)》。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限期内,可循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保荐机构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产能布局及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源”)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星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星源”)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经营及项目贷款,授信的内容包括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际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及境外代付、开立保函、进口贸易融资业务。该综合授信额度是银行根据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及子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基于银行的要求,公司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或资产抵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应履行公司或子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具体的授信条件选择最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
上述授信额度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此决议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信额度得到批复,或(2)2019年6月30日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