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到账时间
1、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9 号文《关于同意武
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1,446,011 股,发行价格每股 47.5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3,999,982.61 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0,070,000.00 元
(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483,929,982.61 元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
行营业部开立的 127906155810410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此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金额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264,150.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482,735,831.67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31,446,011.00 元,增加资本
公积人民币 1,451,289,820.6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231 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
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的
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276.00 万张,每张面值为
人民币 100.00 元,发行数量 1,276.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76,000,000.00 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10,600,000.00 元(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265,400,000.00 元
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 账号 金额
民生银行武汉东湖支行 638386899 530,000,000.00
中信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 8111501013101070957 250,400,000.00
兴业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 416230100100024603 485,000,000.00
合计 1,265,400,000.00
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费用
不含税金额 10,000,000.00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2,212,264.14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3,787,735.86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此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032 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1,482,735,831.67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1,870,000.00
加:利息收入 23,300,988.50
减:发行费用进项税额 675,849.06
减: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1,007,045,619.91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1,005,171,977.01
其他 3,642.90
置换的发行费用 1,870,000.00
减:2022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51,834,464.68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51,828,582.55
其他 5,882.13
专户销户转出补流款项 183,049,888.20
减:2023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60,541,805.58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60,538,881.13
其他 2,924.45
二、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12 月 31 日实际余额 204,759,192.74
说明:1、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是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其中 1 个项目,其实施主体是
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将招商银行武汉
分行营业部(账号:127906155810410)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74,330 万元转
至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
12193008631070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作为增资款项,相应增加上海精
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该增资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0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使用 22,120.20 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E10469 号《武
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3、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投项目“上海精测半
导体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183,049,888.2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4、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和实施方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 Micro-LED 显示
全制程检测设备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武汉精立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地点由武汉市东湖
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四路 50 号武汉市源泰宇德实业有限公司光谷产业园
101#厂房第二层、第一层的部分区域变更为武汉市东湖高新区流芳园横路
以北、佛祖岭四路以西,尚未建设部分的实施方式由租赁厂房变更为自建
厂房,同时项目投资总额由 36,476 万元变更为 43,339 万元,其中募集资
金投资金额未发生变化,其余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2022 年 7 月 7 日将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
127906155810410)募集资金专户中的 2,900 万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