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4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1日9点3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3人),董事陈凯先生、董事沈亚非先生、独立董事季小琴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独立董事季小琴女士、马传刚先生、张慧德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该报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并审议彭骞总经理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总结了公司2023年度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完成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工作和所取得的经营业绩。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0,102,379.43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97,757,352.0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依据,提取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3 年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8,833,733.45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650,725,383.16 元,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 2022 年度利润
分配股利 81,718,422.30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747,930,579.46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922,838,989.22 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会师报字[2024]第 ZE10192号)。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若以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8,151,542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4,052,815 股 后 的 股 本 , 即 274,098,727 股 为 基 数 , 预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54,819,745.40元(含税)。
董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经营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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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合理健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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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
意 见 ,详 情 请 见 中 国 证 监 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E10193号),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7.3亿元人民币及3.4亿元新台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拓宽资金渠道,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8.5 亿元人民币。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商业保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