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月15日10点30分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3人),董事陈凯先生、马骏先生、季小琴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关联人彭骞、陈凯、刘荣华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武汉克莱美特环境设备有限公司、苏州科韵激光科技有限公司、WINTEST株式会社、伟恩测试技术(武汉)有限公司、昆山龙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事项,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10,010万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宁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韩国分社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在韩国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韩国分社(以下简称“韩国分社”)。韩国分社因实际经营的需要,注册地址由“京畿道富川市富川路198号街36,101栋1502号(春衣洞,春衣科技园)”变更为“京畿道水原市八达区劝光路207号街36,401,402号(S-Tower)”。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2月1日15时,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