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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7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9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4,5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2年6月2日,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列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022年6月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2年6月9日,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宜 的 议 案 》 。 同 日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年6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3年6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1,00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5,000股不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C,未达到全额归属条件,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50%,其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8,500股不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324人调整为303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暂缓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计305人),本次合计需作废处理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24,500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的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本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500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作废原因及作废限制性股票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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