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4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 2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278,144,751股,参加本次股
份总数的45.9240%。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101,786,3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59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0名,代表股份25,948,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292%;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4名,代表股份32,982,8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5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05,5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768%;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53,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103%;
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89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810,8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764%;反对
924,2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23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58,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7.1976%;
反对 924,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802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3,5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486%;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其中,股东彭骞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70,112,000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53,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99.9103%;反
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89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513,6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8266%;反对
221,4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7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61,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3285%;
反对 221,4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671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