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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16

精测电子: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84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 2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278,144,751股,参加本次股
份总数的45.9240%。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名,代表股份101,786,39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594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0名,代表股份25,948,7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292%;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4名,代表股份32,982,86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85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35,1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反
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82,8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705,5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768%;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2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53,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103%;
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89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810,86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2764%;反对
924,29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723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058,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7.1976%;
反对 924,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8024%;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593,5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486%;反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51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其中,股东彭骞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 70,112,000 股。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53,26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99.9103%;反
对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89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7,513,66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8266%;反对
221,4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17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761,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3285%;
反对 221,49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671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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