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5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9点30分在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2人),董事陈凯先生、马传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彭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公司独立董事季小琴女士、马传刚先生、张慧德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听取并审议彭骞总经理代表管理层所作的《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后认为,该报告客观总结了公司2022年度落实董事会各项决议、完成主营业务发展、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工作和所取得的经营业绩。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71,825,395.87 元,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277,659,131.01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为依据,提取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2 年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27,765,913.10 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82,348,610.85 元,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股利 81,718,266.00 元。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650,523,562.76 元,资本公积余额为 1,909,916,043.41 元。以上财务数据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信会师报字[2023]第 ZE10164号)。
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若以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78,144,604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5,750,030股后的 股本, 即272,394,574股为 基数, 预计派 发现金股利
81,718,372.20元(含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七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回购股份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2年度公司用于股份回购的金额为199,611,259.30元(不含交易费用)。
综合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和回购股份金额合并计算后,公司2022年度现金分红合计281,329,631.50元。
董事会认为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的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165号),详
情 请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业务能力,经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认可,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3.3亿元人民币及4.1亿元新台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拓宽资金渠道,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31.7 亿元人民币。授信品种: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国内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商业保理以及其他方式。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关联人彭骞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彭骞先生为公司申请总额为人民币25.6亿元(含本数)的银行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无需就此次保证担保向保证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
具 体 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