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8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精测电子,证券代码:300567)交易价格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已披露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2、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1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暂不存在应修正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4月24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不存在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2023-057),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