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3-054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总监辞职暨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审计总监吴璐玲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吴璐玲女士因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审计总监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璐玲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璐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79,503股,占公司总股本0.14%。吴璐玲女士原定任期是2022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1日,其辞职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吴璐玲女士担任公司审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公司及董事会对吴璐玲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彭骞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曾燕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曾燕女士简历如下:
曾燕: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1 年出生,本科学历,电子
信息工程专业。2006 年至 2010 年先后任职于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武汉蓝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担任项目经理职务。2010 年加入精测电子,历任公司研发中心项目管理部经理、计划物控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曾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
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