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2-14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精测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精测”或“卖方”)近日与客户(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公司拟向客户出售多台测试电源柜(为锂电池生产企业化成分容产线的核心设备),总交易金额合计 12,075.10万元;
2、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4、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影响最终执行情况,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概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精测近日与客户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公司拟向客户出售多台测试电源柜(为锂电池生产企业化成分容产线的核心设备),总交易金额合计 12,075.10 万元。
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武汉精测电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同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机密,公司根据双方保密条款的约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息。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批次设备采购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测试电源柜。
2、合同金额:合计 12,075.10 万元。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分别执正本为凭,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
(1)对于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经双方同意并以书面方式为之。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对合同任何条款的免除,均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否则无效。
(2)任一方未经他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3)任一方要求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应向他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5、其他:货品的数量、规格与价格,产品规格,付款条件及付款方式,交货,包装,验收,保固及保证,保密义务及知识产权,不可抗力,违约责任,合同的完整性与转让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若本合同能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2、本合同的签署,是公司与该客户在原有良好合作基础上进一步加深了双方的合作关系,再次体现了客户对公司锂电池产品的高度认可,有助于拓展公司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3、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的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及时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设备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