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2-130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9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1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担任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鉴于本次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近日,公司与广发证券签署了相关的承销暨保荐协议,由其负责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发行的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2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公司终止了与招商证券的原保荐协议,广发证券将承接原招商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已委派保荐代表人陆靖先生、何旭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具体负责公司的保荐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招商证券及其项目团队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介
陆靖: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经济学硕士。2016年加入广发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参与了精测电子IPO及可转债、迪森股份并购、威高骨科IPO等项目的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高度的敬业精神。
何旭: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2006 年加入广发证券,曾负责及参与了
精测电子 IPO 及可转债、达意隆 IPO 及定增、迪森股份 IPO、威高骨科 IPO,具
有丰富的投行业务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