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2-108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 22 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彭骞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股权登记日的股份总数为278,144,250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股份96,929,441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34.8486%。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95,571,22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36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代表股份1,358,2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883%;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名,代表股份2,177,1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82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20,8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1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6050%;反
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9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20,8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1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6050%;反
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9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20,8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1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6050%;反
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9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20,8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1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6050%;反
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9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20,8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1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同意 2,16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6050%;反
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9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六)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20,8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1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6050%;反
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9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07,1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770%;反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23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54,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8.9757%;反
对 2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1.0243%;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八)审议《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4,752,49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7.7541%;反对
2,176,9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2.2459%;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92%;反对
2,176,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九)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20,8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1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99.6050%;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95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十)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20,8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991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68,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6050%;反
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39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920,84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