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2-012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改公
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加强董事会建设,推进科学决策,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并适
应现阶段业务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实际需求,拟增加具有丰富实践管理经验和专业
背景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数量,通过增加董事席位、改善董事会的专业结构,
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的能力与水平。综上,公司拟对《武汉精测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内容修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第七十 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三条 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 的一名董事主持。
……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
第一百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
一十二 董事为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 1 人,
条 董事为独立董事。公司设董事长 1 人。
副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
第一百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
一十七 长,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条 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数选举产生。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
公司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第一百
一十九 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
条 名董事履行职务。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工商登记相关变更手续。
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