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武汉精
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号文《关于核准武汉精测电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发行数量 37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元),发行价 100.00元,
发行可转债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75,000,000.00 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6,36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368,640,000.00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金额
缴入日期 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号
(人民币元)
武汉精测电子集 招商银行武汉分
2019-4-4 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循礼门支行 127906155810805 368,640,000.00
合计 368,64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7,604,905.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7,395,094.3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E10158号《验证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79 号文《关于同意武汉精测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31,446,011股,发行价格 47.51 元/股,每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93,999,982.61 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4月20日将上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人民币10,070,000.00元后的余款人
民币 1,483,929,982.61 元汇入公司银行账户:
金额
缴入日期 银行账户 开户行 账号
(人民币元)
武汉精测电子集 招商银行武汉分
2021-04-20 团股份有限公司 行营业部 127906155810410 1,483,929,982.61
合计 1,483,929,982.61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 11,264,150.94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482,735,831.67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定向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231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
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精濑光电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
门支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 年11 月 9
日,公司及子公司苏州精濑光电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精测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武汉分
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
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定,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367,395,094.34
减:发行费用进项税额 456,294.34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加:利息收入 6,603,488.18
减: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266,080,967.36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66,077,667.60
其他 3,299.76
减: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57,981,819.33
其中: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57,978,760.96
其他 3,058.37
减: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 2,358,510.48
其中:2021 年 1-6 月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357,966.65
其他 543. 83
二、专户销户转出补流款项 47,120,991.01
三、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6 月 30 日实际余额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340台套新型显示智能装备建设项目是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其实施主体是苏州精濑光电有限公司。本公司分
别于 2019 年 4 月至 2021 年 6 月将上述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账号:
12790615581080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 30,601.17 万元,转至子公司苏州精濑光电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武汉分行循礼门支行(账号:512904781110905)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4,712.1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已将募投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全部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已经注销。
2、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1,482,735,831.67
减:发行费用进项税额 675,849.06
加:已从募集资金净额扣除的尚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 1,870,000.00
加:利息收入 1,754,816.35
减:2021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 712,382,731.95
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