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20-127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陈凯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璐玲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吴璐玲女士简历如下:
吴璐玲,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7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工商管理专业。2009 年至今,历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信息部经理、采购部经理、市场管理部经理等职务,现任董事长助理,负责公司内部运营管理,兼任工会主席,全面主持工会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吴璐玲女士通过武汉精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99,3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