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7 证券简称:精测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7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3,61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3,614,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45,421,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5
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9年5月28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9年5月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派发红股数 转增股本数(股)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
售条件
流通股 79,380,469.00 48.52 0.00 39,690,235.00 119,070,704.00 48.52
/非流
通股
高管锁 17,404,069.00 10.64 0.00 8,702,035.00 26,106,104.00 10.64
定股
首发前 59,808,000.00 36.55 0.00 29,904,000.00 89,712,000.00 36.55
限售股
股权激
励限售 2,168,400.00 1.33 0.00 1,084,200.00 3,252,600.00 1.33
股
二、无
限售条 84,233,531.00 51.48 0.00 42,116,765.00 126,350,296.00 51.48
件流通
股
总股本 163,614,000.00 100.00 0.00 81,807,000.00 245,421,000.00 100.00
注: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数量为39,690,234.5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42,116,765.50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规定:“送转股出现零碎股,且上市公司未申请零碎股转现金的,本公司将按零碎股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股。”即: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数量调整为39,690,23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调整为42,116,765.00股(最终结果以中国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后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45,421,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18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园南路22号
咨询联系人:程疆 刘炳华
咨询电话:027-87671179
传真电话:027-87671179
九、备查文件
1、《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